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部署要求,健全托育服务,减轻育儿负担,提升生活品质。现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与医院实际,实施职工子女托育服务项目。现公开招募托育机构,共建职工子女托育服务目录库,承接3周岁以下(不满4周岁)职工子女托育服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二、入库要求
赣州市中心城区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可报名申请入库。审核通过后与院工会签订服务协议并动态管理。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不达标,或职工普遍反馈评价差的机构将被清退。新备案机构经院工会审核可入库签约,信息全院公布。院内制定入托审批流程,职工通过审批后自选一家报名入托,确保托育服务专业规范可持续。
三、入库资质
(一)托育机构须在本市依法注册,具备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卫健部门备案回执。普惠性托育机构需主管单位认定材料。幼儿园托班须提供年检合格的办学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托育机构须具备与托育服务规模匹配的固定场所设施、专业稳定的从业人员和完善的管理制度,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不良信用记录。
(三)托育机构需遵守本项目相关规定,配合我院工作,并为职工子女提供优质服务及费用抵扣。
四、收费标准
普惠托育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调整,非普惠托育实行市场调节价。原则上,针对我院职工子女托育费用不高于对外收费标准。
五、付款方式
医院为3周岁以下(即不满4周岁)职工子女提供每孩每月600元托育补助,按职工缴费凭证,并结合机构实际托育人数与天数考勤进行核算(托育天数超当月工作日半数按整月计,不足半数按半月计)。每季度首月向托育机构支付上季度补助。除托育补助外的学费、伙食费等费用由职工自行缴纳。
六、申报材料
(一)机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幼儿园办托班的提供年检合格的办学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二)卫健委备案凭证。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机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机构规模、师资力量、服务特色等)。
(五)对外招生的收费标准及针对我院职工子女托育服务优惠方案(即提供专属折扣比例或优惠措施)。
七、申报方式
符合上述要求且有意参加入库的托育机构,请于2026年1月15日至25日8:00-11:30、14:30-17:00(周末除外),到南康路25号赣州市妇幼保健院行政保健楼9楼工会办公室,提交相关资料的原件(查阅后返还)和加盖机构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八、其他事项
(一)我院可定期为入库托育机构的从业人员、入托儿童及其家长,免费提供专业的儿童保健服务与指导,共同构建医育结合模式,护航儿童健康成长。
(二)有关本项目的其他事宜需要咨询,请与赣州妇幼保健院工会办联系,联系电话:8285881,5020016。
欢迎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申报,共同为我院职工提供优质便捷的托育服务。
赣州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