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后勤保障工作需要,拟对水电材料采购项目向社会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响应,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谈判采购项目:水电材料采购项目(预算控制总价95000元)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品名 | 参数 | 数量 | 控制总价 | 合同期限 |
水电材料 | 详见“水电材料需求清单” | 1批 | 95000元 | 以总金额95000元为限定,总金额使用截止则合同终止。 |
注:不接受与本院有合同违约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三、资质要求:
响应供应商具备的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响应文件内容(不另发采购文件,响应材料加盖公章)
1、公司营业执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开标现场查验。(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全新、原装,并符合质量标准的货品。
3、所有货物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各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4、投标商所供货商品须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格产品,一经发现所投货物属“三无产品”等假货的或所投货物非采购需求目录中的商品,院方有权拒付当月的货款,作为对院方损失的赔偿。
5、投标商所供商品报价应包括:运输、货物、包装、税费、售后等所有一切费用,供应商送货频率至少每周2~3次(收到送货通知),报价时需考虑配送成本。
6、提供供货商详细地址及电话。
7、因本招标项目采购清单无法预算年用量,最终以发生的实际数量为准,95000元总金额使用完则合同终止。
8、交货期承诺函(加盖公章):提供每周7天×24小时随叫随到服务,在履约期内全年不间断,如单位有急需用品,需1小时内完成配送服务。承诺所提供所有货物均达到(或优于)本询价文件“水电材料需求清单”中的要求。
9、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资料)落款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和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书一式两份(一正一副),必须装订成册,不接受散页、活页或未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并装袋密封。
五、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按总金额的3%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后无违约行为,一次性无息退还。每月10日前将上月供货清单报采购人核对无误后开具税务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之日起30天内转账支付货款。
七、资质审核:开标时请响应代表携带好身份证原件,评委现场对响应文件资质材料及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
八、评标办法
1、高于最高折扣率100%为无效响应,低于最高折扣率者为有效响应。
2、响应人可进行二次报价,且二次报价不得超过第一次报价。
3、报价最低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一旦成交不得随意改变价格(或折扣率)。
3、报价单无须填报每项实际成交单价,待成交后以每个货物预算单价×折扣率(%)=每项实际成交单价 (如遇除不尽,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二位数),预算总金额不变,第一成交候选人在采购人发布通知后到总务科科签订合同。
九、谈判时间、地点:
1、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23年9月15日15:00 。
2、谈判地点:赣州市妇幼保健院:南康路25号行政保健楼8楼2号会议室 。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谈判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十、其他说明
1、成交单位在成交公告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同时到总务科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生效。
2、成交单位成交后不得转标,否则取消成交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赣州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电话:5569608
联系人:叶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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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9月 8日